2025/09/09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从2025年7月1日开始施行,将社保缴费、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哪些因素会影响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级别呢?让我们来一起了解纳税缴费信用常见评价指标!
010106.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次计算)11分
010107.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或企业财务负责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5分
0105.(4项)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涉税涉费资料(如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等)3分
010506.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不如实反映或拒绝提供涉税涉费资料的11分
02010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按月计算)5分
040101.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或变更税务登记的3分
040201.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11分
040202.账目混乱、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或原始凭证不合法、不线分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
(一)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二)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等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
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四)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足额缴纳税款、利息、滞纳金和罚款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者走逃(失联)户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十一)由D级经营主体的
直接责任人员在评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十二)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直接判D030116.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其他发票的扣11分060104.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
020201.至评定期末,经营主体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在
5万元以下的5分020202.至评定期末,经营主体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在
5万元(含)以上100万以下的11分020203.至评定期末,经营主体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在
100万元(含)以上的22分060101.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直接判D060104.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